近日,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發布《云南省海事信用信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云南省水路運輸市場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云南省水運工程設計和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旨在扎實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健全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水運行業信用管理工作。
《云南省海事信用信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提出,海事信用信息初始分為100分,采用記分扣分制。當同一行為符合兩條及以上記分標準時,按照就高原則實施記分。海事信用按評價分值高低分為AA、A、B、C、D五個等級,分別對應好、較好、一般、較差、差。海事信用信息主體,得分95分及以上的為AA等級,90分及以上至95分以下的為A等級,得分75分及以上至90分以下的為B等級,得分70分及以上至75分以下的為C等級,得分70分以下的為D等級。依照中央和地方有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在公共信用評價中被確定為最低等級,或者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信息主體,其海事信用等級確定為D級。
《云南省水路運輸市場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明確,信用等級由負責基本信息歸集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按照得分情況進行評定,信用評定等級分為AA、A、B、C、D五個等級。AA級:90分≤X≤100分,信用好;A級:80分≤X<89分,信用較好;B級:70分≤X<79分,信用一般;C級:60分≤X<69分,信用較差;D級:X<60分,信用差。對信用主體按等級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云南省水運工程設計和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明確,水運工程設計企業和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采用綜合評分制,總分為100分。對在行政區域內評價周期中參加搶險救災、應急保障、國防戰備等任務中受到省部級以上行政機關表彰的企業,以及承擔的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國家優質工程獎、詹天佑獎、魯班獎的企業,給予1分/次的加分獎勵,加分累計不超過3分;同一事項獲多個層級表彰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加分,不予重復加分。加分后總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算。水運工程設計和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等級分為AA、A、B、C、D五個等級,各信用等級對應的企業綜合評分X分別為:AA級:95分≤X≤100分,信用好;A級:85分≤X<95分,信用較好;B級:75分≤X<85分,信用一般;C級:60分≤X<75分,信用較差;D級:X<60分,信用差。
本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