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76號
質(zhì)檢總局 商務(wù)部 海關(guān)總署
關(guān)于舊機電產(chǎn)品進口管理有關(guān)問題的公告
根據(jù)《國務(wù)院關(guān)于取消和調(diào)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4〕50號)的要求,質(zhì)檢總局已取消進口舊機電產(chǎn)品備案行政審批。為保護環(huán)境、確保消費者安全和健康,規(guī)范進口秩序,現(xiàn)將加強舊機電產(chǎn)品進口管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關(guān)于調(diào)整進口舊機電產(chǎn)品的備案管理
(一)《重點舊機電產(chǎn)品進口管理辦法》(商務(wù)部、海關(guān)總署、質(zhì)檢總局令2008年第5號)、《機電產(chǎn)品進口自動許可實施辦法》(商務(wù)部、海關(guān)總署令2008年第6號)、《機電產(chǎn)品進口管理辦法》(商務(wù)部、海關(guān)總署、質(zhì)檢總局令2008年第7號)中涉及進口舊機電產(chǎn)品備案管理的相關(guān)規(guī)定不再執(zhí)行。檢驗檢疫機構(gòu)在對符合條件的產(chǎn)品出具《入境貨物通關(guān)單》時,備注欄內(nèi)標注“舊機電產(chǎn)品”字樣。
(二)根據(jù)《機電產(chǎn)品進口自動許可實施辦法》(商務(wù)部、海關(guān)總署令2008年第6號)第六條第(四)款,“進口舊機電產(chǎn)品的,應(yīng)提供國家質(zhì)檢總局授權(quán)或許可的檢驗檢疫機構(gòu)出具的進口產(chǎn)品的預(yù)檢驗報告。”需要提供預(yù)檢驗報告的進口產(chǎn)品范圍按照《質(zhì)檢總局關(guān)于調(diào)整進口舊機電產(chǎn)品檢驗監(jiān)管的公告》(質(zhì)檢總局2014年第145號)中《進口舊機電產(chǎn)品檢驗監(jiān)管措施清單》管理措施表2執(zhí)行。
二、關(guān)于加強進口舊機電產(chǎn)品現(xiàn)場檢驗
納入《應(yīng)逐批實施現(xiàn)場檢驗的舊機電產(chǎn)品目錄》(見附件)的舊機電產(chǎn)品(原生產(chǎn)廠售后服務(wù)維修除外),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gòu)逐批依據(jù)相關(guān)產(chǎn)品國家技術(shù)規(guī)范的強制性要求實施現(xiàn)場檢驗。經(jīng)檢驗,凡不符合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要求的,由檢驗檢疫機構(gòu)責令收貨人銷毀,或出具退貨處理通知單并書面告知海關(guān),海關(guān)憑退貨處理通知單辦理退運手續(xù)。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應(yīng)逐批實施現(xiàn)場檢驗的舊機電產(chǎn)品目錄
質(zhì)檢總局 商 務(wù) 部 海關(guān)總署
2015年6月17日
附件
應(yīng)逐批實施現(xiàn)場檢驗的舊機電產(chǎn)品目錄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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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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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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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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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5.1010-8415.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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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di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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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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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8.1010-8418.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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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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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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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1.3010-8471.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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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類設(shè)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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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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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8.4100-8528.5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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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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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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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3.3211-8443.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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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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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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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1.6040-847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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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計算機輸入輸出部件及自動數(shù)據(jù)處理設(shè)備的其他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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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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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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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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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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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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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飯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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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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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7.1100-8517.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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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機及移動通訊設(shè)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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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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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3.3110-8443.3190,8443.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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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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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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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9.0011-8469.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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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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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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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1.1011-8521.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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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像機、放像機及激光視盤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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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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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5.8011-8525.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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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像機、攝錄一體機及數(shù)字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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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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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8.7110-8528.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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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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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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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4.0010-8534.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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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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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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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0.1100-8540.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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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電子管、冷陰極管或光陰極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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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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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2.3100-854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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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電路及微電子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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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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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3.3911-8443.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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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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