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2015年4月至7月,質檢總局組織開展了移動電話等30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涉及電子電器、輕工產品、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機械及安防產品、電工及材料產品等5類產品。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本次共抽查了2058家企業生產的2115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經檢驗,1784家企業生產的1838批次產品合格,監督抽查合格率為86.9%;檢出277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3.1%。其中,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墻壁開關)、貴金屬飾品(千足金)、房間空氣調節器等4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安全帽、電動工具(電鉆、電錘)、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家用衛生殺蟲用品等5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于10%;數據纜、鋁合金建筑型材、電池、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安全帶、便攜式音箱、定配眼鏡、彩色電視機、人民幣鑒別儀、移動電話、天然石材、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家用電動洗衣機、家用洗滌劑、手持式信息處理設備、單臂操作助行器等18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介于10%至20%之間;無線路由器、新型墻體材料、網絡機頂盒等3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于20%。
(二)拒檢情況。在本次抽查中,有2家企業違反《產品質量法》拒絕接受監督抽查,分別是:福建省的福建福輝首飾有限公司在貴金屬飾品(千足金)抽查中拒檢;廣東省的深圳市金美熙科技有限公司在手持式信息處理設備抽查中拒檢。
(三)按企業生產規模劃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業數分別占抽查企業總數的22.0%、16.5%、61.5%,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4.7%、8.0%、17.5%。
(四)按照抽查企業數劃分,5類產品抽查比例見下圖:
電子電器抽查了429家企業生產的434批次產品,包括便攜式音箱、移動電話、家用電動洗衣機、彩色電視機、網絡機頂盒、手持式信息處理設備、無線路由器、房間空氣調節器、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等9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8.2%。輕工產品抽查了477家企業生產的519批次產品,包括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家用衛生殺蟲用品、家用洗滌劑、單臂操作助行器、家用太陽能熱水器、定配眼鏡、貴金屬飾品(千足金)7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9%。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抽查了632家企業生產的632批次產品,包括鋁合金建筑型材、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新型墻體材料、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天然石材6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5%。機械及安防產品抽查了150家企業生產的150批次產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人民幣鑒別儀3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0%。電工及材料抽查了370家企業生產的380批次產品,包括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安裝式開關、數據纜、電池、電動工具等5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9%。
(五)本次抽查產品的主要特點。一是加強消費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查了19種消費品,占抽查產品種類的63.3%;消費品抽查企業數和批次數均超過了本次抽查企業及產品總數的50%。二是加強發證產品質量監督。本次抽查的30種產品中,涉及7種工業生產許可證產品,10種國家強制性認證產品,占本次抽查產品類別總數的56.7%。三是加大跟蹤抽查力度。本次抽查的30種產品中,除無線路由器、網絡機頂盒、貴金屬飾品(千足金)、墻壁開關、數據纜等5種產品為首次開展國家監督抽查產品,其余25種產品均對上一次國家監督抽查的不合格企業進行了跟蹤抽查。四是突出抽查集中產區。結合產品區域分布特點,對移動電話、便攜式音箱、家用電動洗衣機、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電動工具、人民幣鑒別儀、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等產品集中產區的生產企業進行了重點抽查。
(六)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本次抽查共發現27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質量問題:彩色電視機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和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移動電話發熱要求不合格;手持式信息處理設備發熱要求和導體的端接不合格;無線路由器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網絡機頂盒1GHz以下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便攜式音箱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不合格;家用洗衣機能效等級和洗凈能力不合格;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熱效率不合格;家用衛生殺蟲用品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許波動范圍不合格;家用洗滌劑總活性物含量不合格;單臂操作助行器肘拐杖分離試驗不合格;家用太陽能熱水器貯熱水箱(容水量偏差)不合格;定配眼鏡標志和柱鏡軸位方向偏差不合格;鋁合金建筑型材壁厚尺寸和表面性能不合格;熱軋帶肋鋼筋屈服強度和重量偏差不合格;新型墻體材料孔型孔結構及孔洞率不合格;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碎片狀態不合格;天然石材寬度偏差不合格;安全帽沖擊吸收性能和低溫穿刺性能不合格;安全帶零部件(鹽霧試驗)不合格;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中插頭和移動式插座的結構不合格;電池放電性能不合格;數據纜回波損耗不合格;電動工具發熱和騷擾功率不合格;人民幣鑒別儀漏辨率和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中電源端子和電信端口傳導騷擾不合格。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彩色電視機。抽查了10個省(市)39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一半。檢驗項目突出了安全性能、電磁兼容、能效、常溫電性能、聲學性能五個方面,包括對比度、清晰度、能效指數、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正常工作條件下的觸電危險、絕緣要求(防雷設計)、輻射騷擾場強等18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7.5%,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7.5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的大中型企業的產品全部合格,有7家小型企業的7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正常工作條件下的電擊危險、絕緣要求、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端子、外接軟線、能效指數、被動待機功率、電源端騷擾電壓、輻射騷擾場強等10個檢測項目。
(二)移動電話。抽查了8個省(市)88家企業生產的9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移動電話生產企業總數的40%。重點對產品的電氣絕緣、電氣間隙及爬電距離、導體的端接、直插式設備、發熱要求、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輻射雜散騷擾、電源電子和電信端口的傳導騷擾、輻射騷擾場強、靜電放電抗擾度、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浪涌(沖擊)抗擾度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7.8%,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6.6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16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耐異常熱、直插式設備、傳導連續騷擾、抗電強度、電氣絕緣等項目。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廣東省的77批次產品,有16批次不合格。
(三)手持式信息處理設備。抽查了5個省(市)50家企業生產的50批次產品,重點對產品的字符集、漢字字型、節能、接口、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接地導體及其連接的電阻、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電氣絕緣、發熱要求、導體的端接、直插式設備、電源端子和電信端口的傳導騷擾、輻射騷擾和工作溫度下限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0%,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5.7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10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發熱要求、輻射騷擾等電磁兼容項目不合格。另外,廣東省的深圳市金美熙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抽查中拒檢。
(四)無線路由器。抽查了4個省(市)28家企業生產的28批次產品,重點對產品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電源端子傳導騷擾電壓、輻射騷擾場強、空間發射功率、空間接收靈敏度、端口吞吐量(路由)、丟包率(路由)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1.4%。本次是對無線路由器的首次國家監督抽查,共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電源端子傳導騷擾電壓,輻射騷擾場強等電磁兼容項目不合格。主要不合格原因在于部分企業的產品設計、生產工藝及內部質量管理存在不足。
(五)網絡機頂盒。抽查了5個省(市)20家企業生產的22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量占全國企業總數的40%。重點對產品的電擊和能量危險的防護、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電源端子騷擾電壓、1GHz以下輻射騷擾場強、電信端口的傳導共模騷擾電壓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45.5%。本次是對網絡機頂盒的首次國家監督抽查,共發現10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9批次產品1GHz以下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電源端子騷擾電壓、電信端口的傳導共模騷擾電壓等檢測項目分別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原因在于部分企業對產品標準理解不清,同時為壓低生產成本,選擇了質量比較差的HDMI數據連線。
(六)房間空氣調節器。抽查了8個省(市)20家企業生產的2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90%。本次檢驗項目分為安全項目、電磁兼容項目和性能項目三大類,包括了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等32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個百分點。
(七)便攜式音箱。抽查了3個省63家企業生產的63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五分之一。本次是對便攜式音箱的首次國家監督抽查,重點對觸電危險、絕緣要求、故障條件、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電池、電源端騷擾電壓測試、騷擾功率、源電動勢為零時的噪聲級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4.3%。本次抽查發現9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正常工作條件下的觸電危險、絕緣要求、故障條件、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電池、電源端騷擾電壓測試、騷擾功率等檢驗項目不合格。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廣東省的59家企業生產的59批次產品,約占本次抽查總數的94%,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1.9%。
(八)家用電動洗衣機。抽查了13個省(市)90家企業生產的90批次產品,包括波輪式全自動洗衣機、滾筒式洗衣機和雙桶洗衣機等3種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 60%。重點檢查了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機械強度、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脫水率、噪聲、漂洗性能等22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8.9%。抽查發現17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2批次產品能效等級不合格,6批次產品耗電量不合格、6批次產品漂洗性能不合格、2批次產品用水量不合格、1批次產品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不合格、1批次產品機械強度不合格、1批次產品接地措施不合格和1批次產品連續騷擾電壓不合格。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浙江省的51家企業生產的51批次產品,約占本次抽查總數的56.7%,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7.5%。
(九)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抽查了8個省(市)120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40%。本次重點檢驗了燃氣系統氣密性、熄火保護裝置、煙氣中一氧化碳含量、電氣強度、熱水產率、額定熱負荷下的熱水熱效率等14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7.5%。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廣東省的101家企業生產的101批次產品,發現21家企業的21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集中在燃氣系統氣密性、火焰穩定性、煙氣中一氧化碳含量、煙道堵塞、風壓過大安全裝置、接地電阻、熱效率和熱水產率等項目。
(十)家用衛生殺蟲用品。抽查了9個省(市)57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十分之一。抽查的產品包括蚊香、殺蟲氣霧劑2個品種,重點檢驗了產品的有效成分使用要求、藥效、連續燃點時間、煙塵量、內壓、凈含量等6個項目。抽查發現有5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不合格項目包括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許波動范圍、有效成分使用要求、內壓、凈含量等,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5.4個百分點。其中,抽查了22批次蚊香,有1批次不合格;抽查了38批次殺蟲氣霧劑,有4批次不合格。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山東省的生產企業,抽查的18家企業的18批次產品中,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1.1%。
(十一)家用洗滌劑。抽查了8個省(市)49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包括衣料用液體洗滌劑和衛生潔具清洗劑2個品種。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四分之一。重點對產品的總活性物含量、pH值、總五氧化二磷、規定污布的去污力、總酸度和表面活性劑含量等6項指標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0%,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11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有12批次產品不合格,分別為總活性物8批次不合格,總五氧化二磷1批次不合格,總酸度2批次不合格,表面活性劑含量2批次不合格,規定污布的去污力2批次不合格。
(十二)單臂操作助行器。抽查了5個省(市)16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四分之一。抽查范圍包括肘拐杖、腋拐和三腳或多腳手杖等3個品種,對產品的肘拐杖分離試驗、肘拐杖疲勞試驗、腋拐靜載強度、腋拐彎曲強度、三腳或多腳手杖靜載試驗、三腳或多腳手杖疲勞試驗等14個指標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0%,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5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其中,有2批次產品的分離試驗不合格,靜載試驗、彎曲強度、靜載強度和沖擊試驗項目各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
(十三)家用太陽能熱水器。抽查了13個省(市)106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產品,包括緊湊式和分離式兩種主要類型,重點檢驗了產品的貯熱水箱(容水量偏差)、耐壓、過熱保護、能源效率標識標注、能效等級等16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9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10批次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主要是4批次產品貯熱水箱(容水量偏差)不合格,3批次產品熱性能不合格,2批次產品能源效率標識標注不合格,1批次產品的能效等級不合格。
(十四)定配眼鏡。抽查了12個省(市)90家企業生產的90批次產品,重點對產品的球鏡頂焦度偏差、柱鏡頂焦度偏差、鏡片材料和表面質量、光學中心水平偏差、柱鏡軸位方向偏差、裝配質量和標志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4.4%,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3.9個百分點。本次抽查共發現13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6批次產品標識不合格,5批次柱鏡軸位方向偏差項目不合格,球鏡頂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和主子午面二)分別有4批次產品不合格,2批次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偏差不合格,柱鏡頂焦度偏差不合格和光學中心垂直互差項目分別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
(十五)貴金屬飾品(千足金)。抽查了6個省(市)39家企業生產的39批次產品,重點抽查了廣東、山東、浙江等貴金屬飾品生產基地,以及江蘇、北京、上海等貴金屬飾品消費區,抽查生產企業數占全國生產企業數量的5%。本次是對貴金屬飾品(千足金)的首次國家監督抽查,重點檢驗了有害元素鎳釋放量、有害元素總含量的最大限量(砷、汞、鉛、鎘、六價鉻)、純度、質量測量允差、標識等9個項目。經檢驗,所抽查產品全部合格。另外,福建福輝首飾有限公司在本次抽查中拒檢。
(十六)鋁合金建筑型材。抽查了11個省(市)120家企業生產的120批次產品,抽查生產企業數占全國生產許可獲證企業數量的六分之一。抽查范圍包括陽極氧化型材、電泳涂漆型材、粉末噴涂型材、氟碳漆噴涂型材和隔熱型材5個品種,對產品的壁厚尺寸、氧化膜性能、電泳涂漆型材表面性能、隔熱型材復合性能等27個指標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5%,同比上次抽查基本持平。本次抽查共發現15批次產品不合格,3批次陽極氧化型材的封孔質量不合格;9批次電泳涂漆型材的壁厚尺寸和表面性能不合格;2批次粉末噴涂型材的壁厚尺寸不合格;1批次隔熱型材的壁厚尺寸和復合性能不合格。
(十七)熱軋帶肋鋼筋。抽查了13個省(市、區)100家企業生產的100批次產品,抽查生產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許可獲證企業數量的四分之一。重點對產品的化學成分、力學性能、工藝性能、尺寸、重量偏差、表面牌號標志、肋間距等17個指標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8%,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3.3 個百分點。本次抽查共發現8批次產品不合格,有3批次產品力學性能不合格,3批次產品重量偏差不合格,1批次產品肋間距不合格,1批次產品化學成分不合格。
(十八)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抽查了18個省(市、區) 147家企業生產的147批次產品,對產品的表觀密度、壓縮強度、導熱系數、氧指數、燃燒分級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0.8個百分點。本次抽查以小型企業為主,兼顧中大型企業,其中抽查小型企業136家,占總抽查數量的92.5%,經檢驗,所抽查產品全部合格。
(十九)新型墻體材料。抽查了30個省(市、區)180家企業生產的180批次產品,對產品的力學性能、耐久性能、節能性能和安全性能等四個方面進行了檢驗,涉及強度等級、抗凍性或抗風化性能、干密度、密度等級、導熱系數、放射性等12個指標,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3.3%,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上升了7.5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42批次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有20批次產品孔型孔結構及孔洞率不合格,18批次產品密度等級不合格,12批次產品抗凍性不合格,11批次產品強度級別不合格,6批次產品強度等級不合格,5批次產品干密度不合格,孔洞率和孔洞排列及其結構分別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
(二十)太陽能光伏組件用減反射膜玻璃。抽查了8個省(市)30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一半。對產品的碎片狀態、霰彈袋沖擊性能、光學性能、耐洗涮性能、耐中性鹽霧性能、耐濕凍性能、耐紫外性能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3.3%,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下降了10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4批次產品不合格,有3批次產品碎片狀態不合格,1批次產品耐濕凍性能不合格。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江蘇省的14批次產品,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1.4%。
(二十一)天然石材。抽查了8個省(市)55家企業生產的55批次產品,對產品的加工質量和物理性能兩個方面進行了檢驗,涉及長度偏差、放射性、光澤度、厚度偏差、角度公差、寬度偏差、耐磨性、平面度公差、彎曲強度等12個指標,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8.2%,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上升了10.2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10批次產品不合格,有6批次寬度偏差不合格,5批次長度偏差不合格, 3批次鏡向光澤度不合格,角度公差、厚度偏差和彎曲強度分別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
(二十二)安全帽。抽查了9個省(市)60家企業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20%,重點檢驗了垂直間距、沖擊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防靜電性能、電絕緣性能、側向剛性、阻燃性能、耐低溫性能等11個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7%,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下降了0.8個百分點。抽查發現4家小型企業的產品不合格,其中高溫沖擊吸收性能、低溫沖擊吸收性能和浸水沖擊吸收性能分別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1批次產品低溫穿刺性能不合格。
(二十三)安全帶。抽查了6個省(市)50家企業生產的5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安全帶生產企業總數的一半。重點對產品的零部件、整體靜態負荷、整體滑落、零部件靜態負荷、零部件機械性能、整體動態負荷、零部件動態負荷等7項指標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4%,同比上次抽查基本持平。本次抽查共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產品零部件不合格,1批次產品零部件靜態負荷不達標。
(二十四)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抽查了10個省(市)150家企業生產的150批次產品,包括家用固定式插座、家用插頭和轉換器三個品種,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7%。本次抽查重點對產品的尺寸的檢查、防觸電保護、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結構、插頭和移動式插座的結構、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等13項指標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3.7個百分點。本次共發現19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6批次產品尺寸的檢查不合格,6批次產品插頭和移動式插座的結構不合格,2批次產品防觸電保護不合格,2批次產品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通過密封膠的距離不合格,2批次產品耐熱不合格,溫升和彎曲試驗分別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本次在集中產區廣東省和浙江省分別抽查了44批次和67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20.5%和10.4%。
(二十五)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墻壁開關)。抽查了7個省(市)80家企業生產的80批次產品,本次是對墻壁開關的首次國家監督抽查,包括旋轉開關、倒板開關、蹺板開關、拉線開關、按鈕開關等五個品種,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8%。本次抽查重點對產品的防觸電保護、結構要求、開關機構、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溫升、正常操作、耐熱、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穿通密封膠的距離等10項指標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所抽查產品全部合格。
(二十六)電池。抽查了9個省(市、區)30家企業的40批次產品,包括堿性鋅-二氧化錳電池和鋅-二氧化錳電池2個品種,涵蓋LR6、LR03、R03、R20S、R6P等日常生活中使用最為廣泛的電池型號,重點對放電性能、過放電、不正確安裝、自由跌落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0.8個百分點。本次抽查共發現5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產品開路電壓不合格,2批次產品放電性能不合格,2批次產品不正確安裝不合格,1批次產品泄漏與變形不合格。
(二十七)數據纜。抽查了4個省(市、區)50家企業的50批次產品,包括五類數據纜、超五類數據纜和六類數據纜3個品種,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四分之一。重點對導體的斷裂伸長率、護套老化后斷裂伸長率、直流電阻不平衡、近端串音-近端串音衰減、遠端串音-等電平遠端串音衰減、特性阻抗、回波損耗等2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本次抽查共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產品導體的斷裂伸長率不合格,3批次產品特性阻抗和回波損耗不合格,護套老化后斷裂伸長率、直流電阻不平衡、近端串音-近端串音衰減和遠端串音-等電平遠端串音衰減各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
(二十八)電動工具。抽查了5個省(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占全國強制性認證獲證生產企業總數的60%。本次抽查重點對產品的發熱、機械強度、結構、電源聯接和外接軟線、爬電距離、電氣間隙、騷擾功率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6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 4批次產品不合格,有2批次產品發熱不合格,2批次產品騷擾功率不合格、1批次產品機械危險不合格,1批次產品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合格、1批次產品端子騷擾電壓不合格。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浙江省金華市和江蘇省南通市的39家企業生產的39批次產品,約占本次抽查總數的7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 7.2%和8.3%。
(二十九)人民幣鑒別儀。抽查了7個省(市)40家企業生產的40批次產品,抽查生產企業數約占全國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總數的一半。本次重點對基本參數、主要性能、安全要求、環境要求4大類22個指標進行了檢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7.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9.4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產品漏辨率不合格,3批次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2批次產品鑒別能力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產區浙江省28家企業28批次產品,占抽查總數的7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4.3%。
(三十)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抽查了4個省(市)31家企業生產的31批次產品,重點檢查了性能、安全和電磁兼容三大類19個檢驗項目,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9%,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8.5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4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產品電源端子和電信端口傳導騷擾不合格,備用時間、接地導體及其連接的電阻、輻射騷擾場強分別有1批次產品不合格。本次重點抽查了集中產區廣東省的23家企業生產的23批次產品,約占本次抽查總數的75%,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3.0%。
三、跟蹤抽查分析
在本次抽查的產品中,近5年已連續跟蹤抽查2次以上的產品共有24種,占抽查產品類別總數的80%;其中跟蹤抽查3次以上的產品有18種,占抽查產品類別總數的60%。本次對237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進行了跟蹤抽查,發現有51家企業由于已不再生產同類產品或已停產停業等原因未抽到樣品,實際抽查到186家企業的產品,151家企業的產品本次抽查合格,有35家企業連續兩次產品質量抽查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省(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后處理工作:
(一)對于本次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生產企業,特別是2家拒絕監督抽查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對抽查中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應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
(二)針對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質量問題,如移動電話發熱要求不合格;無線路由器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網絡機頂盒1GHz以下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熱效率不合格;家用衛生殺蟲用品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許波動范圍不合格;定配眼鏡標志和柱鏡軸位方向偏差不合格;鋁合金建筑型材壁厚尺寸不合格;熱軋帶肋鋼筋屈服強度和重量偏差不合格;安全帽沖擊吸收性能和低溫穿刺性能不合格;安全帶零部件(鹽霧試驗)不合格;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中插頭和移動式插座的結構不合格;人民幣鑒別儀漏辨率和輻射騷擾場強不合格;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中電源端子和電信端口傳導騷擾不合格等,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
(三)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維護產品質量安全。
附件:1. 2015年移動電話等30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
2. 近3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
產品生產企業名單
3. 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企業名單
(抄送單位無附件)
質檢總局
2015年8月25日
附件1:2015年移動電話等30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rar
附件2:近3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名單.xlsx
附件3: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企業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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