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規定,東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依法對轄區內工業產品市級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開展后處理工作,要求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進行改正。其中,東莞市芬樂制衣有限公司等33家企業逾期未提交復查申請,東莞市萬江強旺紙品廠等28家企業整改復查不合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七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現予以公告。
附件:東莞市工業產品市級監督抽查逾期不改正生產企業名單
廣東省質監局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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