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廣東等7個省、直轄市82家企業生產的82批次電冰箱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4343.1-2009《電磁兼容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發射》、 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GB 4706.13-201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制冷器具、冰淇淋機和制冰機的特殊要求》、GB 12021.2-2008《家用電冰箱耗電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19606-200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GB/T 8059.1-1995《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箱》、GB/T 8059.2-1995《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冷凍箱》、GB/T 8059.3-1995《家用制冷器具 冷凍箱》、GB/T 8059.4-93《家用制冷器具 無霜冷藏箱、無霜冷藏冷凍箱、無霜冷凍食品儲藏箱和無霜食品冷凍箱》等標準的要求,對電冰箱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連續騷擾電壓,連續騷擾功率,噪聲,儲藏溫度,總有效容積,耗電量,冷凍能力,能源效率等級等2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10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耗電量、冷凍能力、總有效容積、能源效率等級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1-3。
附表1-3 電冰箱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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