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批,共抽查了江蘇、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等8個省、自治區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人造石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JC/T 908-2013《人造石》、JG/T 463-2014《建筑裝飾用人造石英石板材》等標準的要求,對人造石產品的放射性、莫氏硬度、吸水率、落球沖擊、彎曲性能/彎曲強度、壓縮性能/壓縮強度、線性熱膨脹系數、耐污染性、耐化學藥品性/耐化學腐蝕性、耐高溫性、耐劃痕性能、耐人工氣候老化性能、重金屬含量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落球沖擊、耐污染性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1-16。
附表1-16 人造石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