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為加強我省生產環節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省質監局2016年3-6月組織對食品用塑料膜(袋)等10類食品相關產品進行省級監督抽查。主要抽查了食品用塑料膜(袋)、食品用塑料容器、一次性發泡餐具、一次性塑料餐具、紙杯、紙容器、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餐具洗滌劑和壓力鍋等10類產品,共抽檢樣品1260批次,發現不合格產品33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2.62%。
二、抽檢具體情況
(一)食品用塑料膜(袋)
本次抽查了626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4%乙酸)、高錳酸鉀消耗量、甲苯二胺(4%乙酸)、溶劑殘留量總量、苯類溶劑殘留量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1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溶劑殘留量總量和苯類溶劑殘留量。
(二)食品用塑料容器
本次抽查了166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餐盒、保鮮盒、水壺、水杯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4%乙酸)、銻(以Sb計,4%乙酸)、高錳酸鉀消耗量、游離酚、乙醛含量、丙烯腈單體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蒸發殘渣(正己烷)。
(三)一次性發泡餐具
本次抽查了11批次一次性發泡餐具。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蒸發殘渣、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4%乙酸)、脫色試驗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四)一次性塑料餐具
本次抽查了24批次一次性塑料餐具(碗、碟、杯、刀、叉、勺、飯盒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4%乙酸)、銻(以Sb計,4%乙酸)、高錳酸鉀消耗量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五)紙杯
本次抽查了16批次紙杯。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蒸發殘渣、脫色試驗、大腸菌群、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霉菌、鉛(以Pb計)、砷(以As計)、熒光性物質(254nm及365nm)、高錳酸鉀消耗量、杯身挺度、滲漏試驗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六)紙容器(紙餐具、紙盒、紙碗)
本次抽查了58批次紙容器(紙餐具、紙盒、紙碗)。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蒸發殘渣、脫色試驗、大腸菌群、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霉菌、鉛(以Pb計)、砷(以As計)、熒光性物質(254nm及365nm)、高錳酸鉀消耗量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熒光性物質(254nm及365nm)。
(七)食品用玻璃制品
本次抽查了26批次食品用玻璃制品。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鉛、砷、鎘、銻等項目進行檢驗,產品質量全部合格。
(八)食品用陶瓷制品
本次抽查了216批次食品用陶瓷制品。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鉛溶出量、鎘溶出量、抗熱震性(熱穩定性)、吸水率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7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抗熱震性和吸水率。
(九)餐具洗滌劑
本次抽查了64批次餐具洗滌劑。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總活性物含量、pH(25℃,1%溶液)、去污力、熒光增白劑、甲醇、甲醛、砷(1%溶液中以砷計)、重金屬(1%溶液中以鉛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總活性物含量。
(十)壓力鍋
本次抽查了53批次壓力鍋。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合蓋安全性、工作壓力、密封性、安全壓力、耐熱壓、開蓋安全性、防堵安全性、耐內壓力、泄壓壓力、破壞壓力、密封圈衛生要求、手柄連接牢固性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密封圈衛生要求及破壞壓力。
三、后處理措施
省質監局已責成企業所在地市質監局依法對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處理,包括要求有關企業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落實整改;將本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強化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專項抽檢力度等措施。
附件:1.廣東省食品相關產品省級監督抽查合格名單
2.廣東省食品相關產品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