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局對電風扇、電烤箱(爐)、吸油煙機、飲水機/凈水器、榨汁機/豆漿機等5種產品開展了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予以發布。
一、電風扇
本次抽查了深圳、佛山、惠州、中山、江門、肇慶、揭陽、順德區、江西省九江市和浙江省慈溪市等10個地區100家企業生產的10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3.0%。
本次抽查依據GB4706.1-2005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7-2008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2部分:風扇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射》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或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電風扇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連續騷擾電壓,連續騷擾功率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13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到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輸入功率和電流,非正常工作,結構,騷擾電壓9個檢驗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二、電烤箱(爐)
本次抽查了廣州、佛山、中山、江門、茂名、肇慶、順德區等7個地市(區)50家企業生產的50批次電烤箱(爐)產品。經檢驗,17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34.0%。
本次抽查依據GB4706.1-2005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4-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類似用途便攜式烹飪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2-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駐立式電灶、灶臺、烤箱及類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或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電烤箱(爐)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1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17批次,涉及到非正常工作,發熱,結構,輸入功率和電流,接地措施等5個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三、吸油煙機
本次抽查了中山、佛山地區60家生產企業的6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產品17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28.3%。
本次抽查依據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8-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吸油煙機的特殊要求》、GB/T 17713-2011 《吸油煙機》、GB 29539-2013《吸油煙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或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吸油煙機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空氣性能(風量、風壓),全壓效率,待機功率,關機功率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共發現17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空氣性能(風量、風壓),全壓效率,關機功率等10個檢驗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
四、飲水機/凈水器
本次抽查了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順德等9個地區的39家生產企業的4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產品9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22.5%。
本次抽查依據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3-2014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制冷器具、冰淇淋機和制冰機的特殊要求》、GB 9684-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不銹鋼制品》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或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飲水機/凈水器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鉛(以Pb 計,4%乙酸浸泡液中),鉻(以Cr 計,4%乙酸浸泡液中),鎳(以Ni 計,4%乙酸浸泡液中),鎘(以Cd 計,4%乙酸浸泡液中),砷(以As 計,4%乙酸浸泡液中)等2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共發現9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非正常工作,結構,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和接地措施等6個檢驗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
五、榨汁機/豆漿機
本次抽查了佛山、中山、陽江、順德等4個地區30家生產企業的3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產品3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0.0%。
本次抽查依據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0-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廚房機械的特殊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豆漿機適用)、GB 9684-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不銹鋼制品》及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或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榨汁機/豆漿機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鉛(以Pb 計,4%乙酸浸泡液中),鉻(以Cr 計,4%乙酸浸泡液中),鎳(以Ni 計,4%乙酸浸泡液中),鎘(以Cd 計,4%乙酸浸泡液中),砷(以As 計,4%乙酸浸泡液中)等2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共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非正常工作,結構,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等4個檢驗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
特此公告。
附件:1.2016年廣東省電風扇、電烤箱(爐)、吸油煙機、飲水機(凈水器)、榨汁機(豆漿機)等5種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合格企業名單
2.2016年廣東省電風扇、電烤箱(爐)、吸油煙機、飲水機(凈水器)、榨汁機(豆漿機)等5種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