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6〕63號),根據工作實際,將涉及檢驗檢疫領域的5項改革試點經驗在全國或特殊監管區域進行復制推廣,現公告如下:
一、原產地簽證管理改革創新。簡化原產地證書申請人備案手續,推進全國簽證“一體化”,便利企業備案、申領原產地證書,特制定《原產地簽證管理改革創新指導意見》(見附件1)。推廣范圍為全國。
二、國際航行船舶檢疫監管新模式。優化國際航行船舶申報模式,完善檢驗檢疫措施,加強監督管理,實施風險管理,推進船舶聯合監管與信息互換,提高國際航行船舶通行效率,特制定《國際航行船舶衛生檢疫管理規范(試行)》(見附件2)。推廣范圍為全國。
三、免除低風險動植物檢疫證書清單制度。制定免于核查輸出國家或地區動植物檢疫證書的清單,對清單內貨物免于提交輸出國家或地區動植物檢疫證書,特制定《免于核查輸出國家或地區動植物檢疫證書的清單》(見附件3)。推廣范圍為全國。
四、入境維修產品監管新模式。重點在特殊監管區域內大力推進《質檢總局關于推進維修/再制造用途入境機電料件質量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質檢檢〔2015〕592號,見附件4)的落實;會同當地商務、海關、環境保護部門在省級政府支持試點的進口發動機、變速箱、機械設備、醫療器械等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低環境污染的行業拓展維修/再制造業務,做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五、保稅展示交易貨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模式。對保稅展示交易(包括保稅展示和保稅展銷)貨物實施檢驗檢疫分線監管、預檢驗和登記核銷等監督管理,特制定《自貿試驗區保稅展示交易貨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見附件5)。推廣范圍為全國特殊監管區域。
附件:1.原產地簽證管理改革創新指導意見
2.國際航行船舶衛生檢疫管理規范(試行)
3.免于核查輸出國家或地區動植物檢疫證書的清單
4.質檢總局關于推進維修/再制造用途入境機電料件質量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5.自貿試驗區保稅展示交易貨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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